记者今天从国家海洋局获悉,该局近日派调研组赴辽宁省大连市调研,并召开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。认为渤海污染大部分来自陆源污染,陆源污染大部分来自入海河流,必须充分发挥环渤海三省一市各区县地方政府作用,加快渤海环境保护区域立法。
会议提出,在调查掌握环渤海入海河流、入海排污口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,建立渤海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;加大监视监测监控力度,立即启动海洋环境在线监控系统建设,推动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,尽快制定渤海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各省(市)陆地减排指标,建立渤海海域围填海总量指标,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。落实近岸海域水质考核工作,建设技术保障体系,加大执法力度,强化责任追究、督察制度;此外,要将渤海环境治理提升到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高度,还渤海洁净;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,做好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,严格按照生态红线管海、用海,适时推广好经验、好做法。